各行政執法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旗司法局組織旗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制定和完善了“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予(不予)處罰”“免予(不予)強制措施”清單,匯總形成巴林左旗“兩輕兩免”清單(2024版),現予以公布,請認真貫徹落實。
本次公布的《清單》將依據法律法規和各上級主管部門工作要求進行動態調整。各行政執法部門在適用過程中,要堅持教育與處罰、教育與強制相結合原則,對于《清單》中的違法行為給予“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予(不予)處罰”“免予(不予)強制”的,要通過責令改正、提醒、告誡、約談等措施,向當事人宣講法律法規、規章,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附件:《2024年巴林左旗兩輕兩免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