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4〕11號)《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5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開發利用好公益性崗位,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切實解決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大齡失業人員等就業難題,經巴林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擬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75人。具體崗位及崗位條件詳見《2025年巴林左旗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需求表》。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社會責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形象良好(身材坦露部位無文身)、五官端正,無視聽障礙;
4.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城鎮常住人員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愿望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下列6類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2)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3)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內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并且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失業登記,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
(4)失地農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月標準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范圍。
(5)長期失業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失業登記1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人員。
(6)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曾經吸食過毒品的;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確定聘用人選。公示、培訓、聘用等程序,由旗就業服務中心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網站和巴林左旗就業服務中心公眾號上同時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報名材料到各用人單位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5年7月10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用人單位
4.報名所需提供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攜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須提供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常住地和戶籍地不一致的,還應提供在巴林左旗境內城鎮居住6個月(含)以上證明材料,已進行登記失業的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報名時填寫《2025年巴林左旗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張。
5.用人單位初審:用人單位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對報名人員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簽署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
6.就業服務中心復審:旗就業服務中心對報名人員的就業困難人員身份、年齡、社保繳納情況等進行集中復核確認,
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
7.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仔細鑒別本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填寫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填寫的材料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確定擬聘人選
1.對于符合條件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數的,由用人單位進行考察了解,確定擬聘人選。
2.對于符合條件人數多于崗位數的,由用人單位組成評議組,根據報名人員困難程度(優先安置距離退休不足5年及零就業家庭成員)、身體狀況、崗位匹配度等因素進行綜合評議或面談,擇優確定擬聘人選。
(四)公示階段
1.擬聘用人選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網站、旗就業服務中心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階段
1.被聘用的工作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公益性崗位聘用期限為三年,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一年一簽。
(六)崗前培訓
被聘用人員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用工形式、待遇標準
1.用工形式:用人單位按全日制用工形式與聘用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報旗就業服務中心備案。
2.工作地點:按照文件要求,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工作地點為各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按國家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
3.待遇標準: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補貼原則上不高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140元/月。用人單位應為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六、紀律監督
1.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網站、旗就業服務中心公眾號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咨詢電話:0476—7866144
附件:1.《2025年巴林左旗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需求表》
2.《2025年巴林左旗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
巴林左旗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