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我旗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十一條政策措施的通知》(內政辦發〔2022〕72號)出臺了《巴林左旗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工作制度十條》,在上一年度高標準農田的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部分條款不能積極調動各蘇木鄉鎮的工作積極性,結合《赤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全面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水平的意見》(赤政辦發〔2023〕53號)文件精神,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重新制定了《巴林左旗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工作制度十條》。
二、主要變化
明確了在高標準農田實施過程中,由旗農牧局負責規劃設計和監理招標,各蘇木鄉鎮負責各屬地施工建設招標,旗財政局負責將指標文件下達至各蘇木鄉鎮。
三、主要內容
該“十條”分為:壓實工作責任、嚴格選址標準、優化前期工作、規范招標投標、加強資金管理、建后管護、強化監督服務、開展績效考核、建立負面清單、深化改革創新。出臺《巴林左旗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工作制度十條》是為了進一步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單位和參建單位的職責、行為,明確高標準農田建設新標準、新要求,為今后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有利依據和保證。
相關文件: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巴林左旗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工作制度十條》的通知